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琼山区法院

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
送达公告
(2018) 琼0107民初4922号
王德俊:

本院受理原告王永霞与被告王德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、起诉状副本、证据副本、举证通知书、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函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、开庭传票、民事裁定书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,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。本院定于2018年11月8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。逾期将依法判决。
   特此公告。

2018年07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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